后勤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后勤保障处员工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全体员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表彰优秀、激励先进,根据学校有关通知及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评优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2.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通过评优达到互相促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考核范围
1.后勤保障处各二级单位。
2.后勤保障处全体在职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单位考核
1.主要考核各单位的工作开展、组织建设、业务增益等情况。
2.单位考核评议方式:单位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议。
(1)各单位填写《后勤保障处二级单位考核互评票》(另行发放)进行评议;
(2)各实体中心及业务单位服务情况由运行监管科根据日常监管及师生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评议。
(3)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述职进行民主评议。
(4)党政联席会综合评议。
(二)个人考核
1.师德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主要考察员工在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方面的情况,具体按照《师德考核办法》执行。
2.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情况。
3.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可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4.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其中,事业编人员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单位事业编考核人数的20%以内。
5.各单位管理部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学校科级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六、七、八级职员)两类人员的考核基数合并计算,不计入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总量,但可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同步进行,要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由分管领导监督并负责收回测评票。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率达不到70%的管理人员,其考核等次不能为“优秀”。
四、评优内容及要求
(一)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奖项与名额
1.先进集体——后勤保障处二级单位(3个);
2.优秀管理干部——后勤保障处管理人员人数的20%;
3.先进工作者——后勤保障处评优人数的10%(专职党政管理干部除外)。
其中,优秀管理干部评优名额不平均分配到各单位,由后勤保障处统一掌握;先进集体原则上按照机关科室、实体中心、业务单位进行分类确定。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组织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在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比例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评优工作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通过评优达到互相促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3.先进集体的评选:依据单位互评、民主评议、组织评议结果,经后勤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4.优秀管理干部的评选: 由后勤党政联席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研究确定人选,并按比例推荐科级专职党政管理干部上报学校人事处;
5.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单位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推荐人选,经后勤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发生责任事故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
7.在单位互评中满意率低于80%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五、组织与实施
1.考核评优工作由各单位成立考核评优工作小组并组织实施;
2.各单位考核及评优结果报送人力资源办公室,经后勤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
六、时间及任务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2021年12月17日前 | 发布通知,布置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 |
2021年12月24日前 | 1.单位互评、线上评议。 2.员工个人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填写考核表。 3.各二级单位组织员工进行考核述职交流,进行民主测评。 4.各单位报送考核及评优相关材料,同时报送对教职工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及与本人谈话谈心情况。 |
2021年12月28日前 | 后勤保障处中层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述职。 |
2021年12月30日前 | 1.召开后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类人员考核等次及评优结果。 2.公示考核及评优结果。 |
2021年12月31日前 | 报送人事处关于职工考核及评优等相关材料。 |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1.后勤保障处对先进集体、优秀管理干部、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本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员工,可参加各类个人奖项的评选;
3.本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及“不定等次”者,在2022年度薪酬调整时不予正常晋升基本工资档次;
4.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和未参加年度考核者,不发放年底双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年终业绩津贴和年底双薪;
5.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员工,所在单位可提出解聘意见,经后勤保障处及学校批准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1.年度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人员,在新单位进行考核;
2.在后勤保障处工作不满1年的非事业编新录用人员,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岗的依据;
3.由于病假等原因年度请假时间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填写《未参加考核证明》;
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5.由后勤党政联席会负责考核的管理人员、学校科级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六、七、八级职员)不计入本单位考核评优基数;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通知》执行;
7.为做好考核和评优的归档工作,请各位员工严格按照附件各类表格备注栏的要求进行填写和打印(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8.各单位考核评优结果汇总表中优秀等次人员按照推荐的优先顺序排序,并将《后勤保障处考核评优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和《后勤保障处二级单位考核互评票》于2021年12月24日16:00前报人力资源办公室,其他材料于12月28日中午12:00前报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人:刘潇洁;联系电话:66782210;电子邮箱:lxj@ouc.edu.cn。
附件:
后勤党委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