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青岛市2021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缴纳医保费用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我校学生参加青岛市2021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学生顺利参保,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学生范围1.取得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已自行参加青岛市2021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以及2020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等。2.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二、参保待遇参照《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医疗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或到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qingdao.gov.cn查询相关政策及解读。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报名参保并成功缴纳费用后,方可享受所规定的医保待遇。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的大学生按照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三、参保方式各学院(中心)组织符合参保条件学生在2020年11月3日周二8:00至11月11日周三22:00及时登陆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pay.ouc.edu.cn)按照报名及缴费流程(附件2)
20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