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后勤保障处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后勤保障处发布时间:2023-12-05点击数:10

后勤保障处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要求,为做好后勤保障处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学校财务报告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往来款的清理工作

1.应收及预付款的清理

请各单位按照后勤保障处关于应收及预付款(借款)清理的有关要求,积极敦促有关人员逐笔落实所借款项,务请于12月25日前交回或销清借款;对于清理欠款不力的单位,将暂停为该单位办理新的借款,无故不按期归还借款的责任人将被扣工资。各单位要及时收回应收的水、电、暖等费用,做到应收尽收

2.应付及预收款的清理

请各单位务于12月25日前对以前年度挂账的预收款、应付款进行梳理,逐项查明形成原因,属应清理范围的须及时清理,确属无法偿付的,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应付及预收款管理办法》予以收回,并统筹安排使用;一卡通商户结算款务必于12月25日前全部清理完毕。

二、做好各项收入的结算工作

请各单位加大收入款项结算力度,及时将网点收入(直饮水洗衣机等)等应收缴收入及时入账。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应收的各项收入交到计划财务科。

三、做好各项支出费用的结算工作

应列入本年度的各项支出、费用等,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到计划财务科报账;各项材料的出、入库手续及有关单据和报表于12月25日前交到计划财务科。

饮食服务中心超市条件占用费请于12月20日前将款项上缴学校。

四、做好资产的入库工作

为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已购置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并于12月25日前到计划财务科报账,入库手续当年有效。

五、做好收据的清理工作

各单位从计划财务科领取的收据,无论是否用完,务必于12月25日之前交回,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学校年度财务决算通知,凡需要到财务处办理业务的应严格按照财务处的时间节点执行。

12月份劳务费、酬金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以保证计划财务科在12月22日前进行网上申报。

七、年终结算及2024年开帐时间

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13日期间,计划财务科将全力进行结余清理、年末结账、年终决算及年初建账等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借款及报销等会计业务,如有急需业务,请提前与计财科联系。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 

 

                               计划财务科

                              2023年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