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青安办〔2016〕159号)等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用电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2月8日—12月13日 各单位自查自改;
2.12月14日—12月16日 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相关人员检查校园安全用电。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院系重点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区变配电站、单体建筑配电室、电梯机房、食堂、泵房、后勤服务设施等用电场所。
(二)检查内容:
1.院系重点实验室配用电是否规范,有无超负荷用电及私自更改线路的情况;
2.学生宿舍区重点检查是否有乱拉乱接电源等安全隐患;
3.变配电站、配电室内部环境,是否存放无关杂物,室外通道是否通畅;配电室消防设施配制及完好情况;
4.变配电站、配电室是否配备挡鼠板,门窗防护是否到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品是否完好有效,配电室是否存在渗漏等影响运行安全的因素;
5.后勤食堂、换热站、水泵房等服务设施的安全用电。
三、工作要求
1.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逐一落实。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责。
2.进一步增强师生用电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以此次安全检查为契机,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后勤集团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