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作者:后勤集团来源:后勤保障处发布时间:2014-06-24点击数:1726

为丰富和拓展中国海洋大学饮食服务工作,拟公开招聘餐饮管理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特色餐饮管理

1.负责特色餐厅日常管理,为师生提供具有地方特色、不同风味的餐饮服务。

2.按照工作规范和有关标准要求,负责对下属班组负责人进行管理考核。

3.把握特色餐饮发展规律,满足大学师生日益增长的餐饮多样化、品位化需求。

4.融入海大餐饮管理团队,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清真餐饮管理

1.严格遵守清真饮食的操作规范,确保提供优质纯正的清真餐饮。

2.按照工作规范和有关标准要求,负责对下属班组负责人进行管理考核。

3.融入海大餐饮管理团队,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厨师等其它岗位

1.厨师:各种层次厨师,能够满足从总厨师到基本大伙厨师的相应基本要求。

2.行政人员:具有与餐饮工作相关的行政工作经验,胜任餐饮行政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高校教育事业。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实际经验丰富的放宽到中专学历。

(三)年龄45周岁以下,实际经验丰富的放宽到55周岁。

(四)有相关已成事业经考察属实者优先。

(五)除以上条件外,相应岗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特色餐饮管理:

熟悉特色小吃、风味小吃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餐饮管理经验或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清真餐饮管理:

熟悉清真餐饮的民俗要求;具有清真餐饮管理经验或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3.厨师及其它管理岗位:

对餐饮行业尤其是高校餐饮领域有较深的领悟或发展潜力明显;具有明显胜任具体餐饮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个人详细简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原件需在综合考察时带来)厨师证、技师证等其它能够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二)后勤集团审核应聘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考察后初步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正式通知,确定录用人员。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办法

被录用人员采取合同方式进行管理。

(二)待遇

1.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年限约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2.薪酬:餐饮管理人员不低于3500/月;厨师不低于3000/月、厨师长不低于5000/月;行政人员不低于3000/月。

3.社会保险:根据青岛市相关文件规定,缴纳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

4.其它:根据工作另计。

五、材料报送时间

首批应聘者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74日;厨师等岗位长期招聘,首批招聘以后每月1日(逢周末顺延至下周一)接收应聘材料。

六、联系方式

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邮编:266100

联系人:刘潇洁

联系电话:0532-66782210

E-maillxj@ouc.edu.cn

附件:应聘报名表


          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

          2014年6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