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后勤集团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3-07-03点击数:89

关于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集团通知[2013]3号

后勤集团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青岛市政府、学校《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实际,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员工安全,现将安全大检查及暑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严峻形势,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当前及暑期安全工作规律和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具体抓,要落实“一岗双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名工作人员,形成“集团安全、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

二、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形式、多途径地对本单位员工在治安、交通、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以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互救能力。

三、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大检查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设以及工作制度、工作措施执行情况;特种设施设备安全标准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等。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暑期防汛工作重点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校车、锅炉房、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要注重检查过程、注重隐患整改、注重整改实效,建立排查档案、做好排查记录。要将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困难,及时以书面材料报至后勤集团。

四、加大食品监管,预防食物中毒

进一步完善学校饮食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责任意识,加大管理力度。要狠抓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严格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加强食堂操作间管理,设置灭火器、灭火毯、煤气报警器等设施;要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卫生的安全。

五、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校园稳定

1.暑期内不使用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重要场所要及时断电断水,锁好门窗,贵重物品和设备要妥善保管,严禁在办公室等场所存放大额现金及私人贵重物品。

2.做好恶劣天气的应对工作。当前,正值夏季和汛期,大风、暴雨、高温、雷击等恶劣天气多发,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和高发期。各单位要按照防汛要求,对防雷、防汛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若发生洪涝险情,各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损失。

3.暑期内需为师生提供正常服务的单位应根据要求,加强人员管理,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要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服务管理。

六、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安排好暑期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重点部位的巡视,要做好记录;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后勤集团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上报本单位《暑期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于71112:00之前将电子版发往hqaj@ouc.edu.cn,纸质版(负责人签字)送交至综合办安监部。集团将择时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各单位要根据安全检查内容要求形成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于819之前报综合办安监部。

                                         

                                                     后勤集团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