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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普及(二)

作者:后勤集团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2-04-18点击数:64

为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工作管理,提高集团员工的卫生意识,特搜集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

1.凡患有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不得从事公共场所服务活动。

2.理发店必须配备供头癣病患者专用的理发剪刀、梳及毛巾。

3.理发刀具、胡刷、发梳、毛巾的消毒方法:用75%的酒精擦洗;胡刷、发梳用84消毒液兑水(比例1300)净泡15分钟;毛巾消毒:①煮沸消毒;②用84消毒液兑水(比例1300)浸泡15分钟。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换工作服。

5.公共浴室、游泳池必须有禁止性病及传染病患者入内的有效措施和标志。

6.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着工作衣帽上岗,操作时不得抽烟,不得戴戒指、手镯、耳环和涂指甲油。

7.公共场所控烟措施做到三点:①有禁烟标志和专职吸烟劝阻员;②有吸烟专间;③对不听劝阻的吸烟者要劝其退场。

8.公共场所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①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②水质;③采光、照明;④嗓音;⑤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