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后字[2006]21号
集团各单位:
根据《后勤集团2006年党政工作要点》的精神,经集团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本年度在后勤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群众评议、部门推荐与集团评定相结合;
3、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二)评选程序
1、各单位在群众评议和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各单位初步评选结果出来后,组织填写相应推荐表,报集团审批;
3、集团审核并公示;
4、集团发文表彰。
(三)评选名额和范围
1、评选名额:“先进工作者”5%;“优秀管理干部”10%;“爱岗敬业先进个人”5%;“服务标兵”5%;“文明服务先进集体”2个。
2、评选范围:
(1)“文明服务先进集体”——后勤集团的二级部门均可参与评选,各部门推选时须注明排序。
(2)“先进工作者”——集团事业编制人员(不包括副科级以上人员);
(3)“优秀管理干部”——集团三级以上干部;
(4)“爱岗敬业先进个人”、“服务标兵”——集团全体人员(事业编制、企业编制、临时工);
(四)评选条件
1、“先进工作者”
参照我校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二○○六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海大人处字 [2006]6 号)的关于评选“先进工作者”相关规定。
2、“优秀管理干部”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识大体、顾大局,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开拓意识,在本部门起模范带头作用。
(3)熟悉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4)个人品德修养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团结协作精神强。
3、“爱岗敬业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严格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服从集团安排,接受任务踊跃,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办事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切实履行职责,注重工作质量,办事效率高。
(4)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强,不扯皮、推诿,在本岗位上业绩突出。
4、“服务标兵”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注重政治、业务学习,创新意识强。
(2)能带头执行集团和本部门的优质服务要求和岗位规范, 主动服务意识强,成绩突出。
(3)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4)积极主动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在创新创效、小改小革、技术比武等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
5、“文明服务先进集体”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集团的各项决议、决定,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努力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部门内民主气氛好,团结一致,相互配合,带头参加集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整体战斗力强,工作快捷高效,有特色、有创新。
(3)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实干、高效,得到了职工的拥护。
(4)圆满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评选注意事项
1、评选个人单项时,原则上不能出现重复人员;
2、推荐人数如超过指标数,请在汇总表上注明;
3、各项评优的材料和汇总表按规定时间上交集团办公室,先进集体材料不少于2000字,先进个人材料不少于1000字;
4、各单位于2006年12月15日(周五)前将评结果上报集团办公室;
5、各单位要对此次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动员。
后勤集团
200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