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后字[2006]15号
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集团各单位的工作动态,更好的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确保集团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责任制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信息报送负责人,信息报送负责人应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全面、准确汇报。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原则上最好为本单位专(兼)职文秘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联络工作。各单位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信息报送内容
(一)各单位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有关会议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各单位牵头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四)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
(五)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六)相关调查报告、理论探讨、专题分析;
(七)重大事件、事故、灾情、突发事件;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信息报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做到及时、客观、准确。
(二)报送的信息要符合“新、准、深、精”原则,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既能报喜又能报忧,起到交流工作经验,推介工作措施的作用。
(三)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即时汇报,不得延误,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情况等。
(四)对于一般信息,通过电子邮箱(hqjtbgs@ouc.edu.cn)报送。
(五)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条信息。
四、信息报送考核
(一)信息登记。集团办公室设立信息来稿登记簿册,对各信息员提供的信息来稿由专人负责登记,作为考核、评比的依据。
(二)集团每年进行一次优秀信息员评比活动,对优秀信息员予以奖励。
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