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后字[2006]16号
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干部外出的管理工作,严肃组织纪律,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工作实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干部为集团在职的三级单位副职以上干部。
二、集团党政负责人外出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集团副总经理在工作日或节假日离开本市,时间在1至3天的,应事先分别向总经理和书记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通知集团办公室提前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单》,由集团办公室分别报送总经理和书记,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二级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干部在工作日或节假日离开本市,时间在1至3天的,应事先经集团办公室向总经理和书记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提前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单》,由集团办公室分别报送总经理和书记,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五、二级单位副职干部在工作日或节假日离开本市,时间为1至3天的,应事先向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干部口头请假并口头报集团办公室备案;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提前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单》经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审批后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六、三级单位正、副职干部在工作日或节假日离开本市,时间为1至3天的,应事先向二级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的干部口头请假并口头报集团办公室备案;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提前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单》经二级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审批后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七、干部出国(境),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确定出国(境)时间后至少提前3天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八、干部外出,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请示报告。
九、各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对外出不请示报告的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十二、附“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干部外出审批表”。
后勤集团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
发:后勤集团各单位
附件:
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干部外出审批表
编号 年 月 日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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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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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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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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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去地区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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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出差事由 |
会议|学习|采购|招标|签订合同|(其它) | ||
出差事由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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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集团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带回资料文件名称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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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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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集团干部出差均必须填写此单;出差回本单位后,三天之内将出差的会议精神,学习的心得体会等相关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