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校医院发布传染病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5-07-04点击数:296

    中国海洋大学校医院为了切实保护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的精神,特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
    1、对确诊为传染病的患者,接诊医生立刻将有关内容(姓名、性别、发病日期、学科、住址、联系电话、诊断等)填写在传染病报告卡上,交预防保健科。同时要将病人及时转到传染病医院。
    2、预防保健科接到报告后,工作人员指导学生采取消毒措施。对呼吸道传染病,进行空气消毒时,紫外线灯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物品表面消毒时,应使表面受到紫外线的照射,并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之后开窗通风;对消化道传染病,采用84消毒液进行消毒。其中肝炎患者的物品用1:25比例的84消毒液浸泡60分钟,餐饮具用1:200比例的84消毒液浸泡5分钟,桌面、床架等用消毒液擦拭,地面用消毒液冲湿扫。对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采取体检,接种疫苗或免疫球蛋白,医学观察等措施,杜绝二代发病。
    3、校医院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与所在院系辅导老师取得联系,院系老师应积极配合校医院工作,协助做好寝室及周边环境的消毒。辅导老师应该做好患病学生的思想工作,劝其就诊,隔离治疗,疾病痊愈之前不得返回宿舍或班级,不允许或纵容疾病未愈的学生继续在校学习和在宿舍住宿。如相关人员玩忽职守,将负相关责任。
    4、因传染性疾病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需符合下例条件,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1)凡患有结核的学生,必需具备如下条件,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A、近期连续三次不同日结核菌痰检阴性。
     B、X线证实病变稳定一年以上或X线证实结核病灶已硬结。
   (2)凡患有肝炎的学生,必需具备以下条件,方符合复学条件。
     A、病情好转稳定一年,肝功能恢复正常。
     B、复学前,在校医院复查肝功能,每周一次,连续三次,PT小于40单位。
    5、校医院充分利用校园网、健康教育手册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教育,切实加强学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即:勤洗手脸、勤洗衣服、勤晒衣被、勤锻练;不在室内吸烟、不酗酒、不用公用毛巾和洗刷用具、不要过度疲劳和紧张。发现传染病可疑病例立即报告。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工程,通过制定这个预案旨在使各部门更好协调与配合,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做到团结协作,群防群治,从根本上遏制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流行。


                                                             校   医   院
                                                             200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