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青岛市青价格(2005)179号文件规定:居民类2007-2008年供热季供热费的收费标准为26.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我中心将从11月份教职工工资中收取2007-2008年供热季供热费。现将供热收费进行公示,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如有问题,请于10月16日-10月21日期间与我中心联系,逾期不再办理。
各位老师:
非本校教职工的用热户, 请于11月20日前到我中心缴纳供热费。
公示对象:本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其他用热户
公示地点:鱼山校区分别在居委会、院门前
浮山校区在物业中心门前
联系电话:82032432
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供热中心
200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