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后勤总公司对学校十九项承诺服务,结合中心服务工作情况,为确保落实总公司制定的服务承诺,特制定措施如下:
一、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做到礼貌、文明、热情服务,开展满意在金海苑的服务工作。
二、对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工作质量问题,做到当日解决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极坏影响的当事者,停止工作,中心内部待岗或上交总公司,给予当事者经济处罚100-300元,临时工作人员,当日辞退。
三、严格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班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整理仪表仪容,上岗服务。对违反劳动纪律者,将按总公司和中心规章制度处理。
四、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四不制度"。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操作,防止食物中毒现象发生,使就餐客人吃上放心饭菜。树立企业形象和职业道德。
五、不断提高炊事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严格认真操作所做的每份饭菜。对造成就餐者不满意的工作人员,除饭菜赔偿外,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解除工作岗位。
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客房免费保管客人物品,保障客人财产安全。出现丢失物品,按实际价值赔偿。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层层落实的办法,落实到工作人员,对确因自己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当事者,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者责任。停发扣除全部门当月奖金。
七、认真做好学校和总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树立企业形象,创优质服务。对工作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按总公司规定接受处罚。
接待服务中心 责任人:李玉健